法院行政
1972 年 7 月 1 日, 州法院行政长官办公室 (OSCA) 的创建最初侧重于开发统一的案件报告系统,以提供有关司法机构在编制其运营预算以及预测对法官和专门法庭部门的需求方面的活动的信息。
The 州法院管理员 在佛罗里达州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和其他六位大法官的指导下服务,并监督众多法院举措和行政职能的运作。
此外,州法院行政长官充当法院系统与立法部门、行政部门、法院辅助机构以及国家法院研究和规划机构之间的联络人。 OSCA 的立法和沟通职能由州法院管理员及其执行人员直接处理。
有关此结构的更多信息,请参见 佛罗里达州司法管理规则 由佛罗里达酒吧维护。
州法院办公室管理员价值观声明
2012 年 3 月
- 尊重 - 我们以尊严、礼貌和尊重对待每一个人。
- 正直 - 我们诚实守信,言行一致。
- 创新 - 我们预测未来的需求,并针对组织挑战开发和实施创新的解决方案。
- 灵活性 - 我们适应挑战以产生最佳结果,并灵活应对员工的需求和责任。
- 问责制 - 我们对彼此、法院和公众负责,以有效利用我们的资源。
- 卓越 - 我们在工作和行为中展现出最高水平的质量、专业精神和服务。
使用权
如果您是需要住宿以参与州法院行政办公室的活动、服务或计划的残障人士,请致电 850-922-4370 与 Debbie Howells 女士联系,或 howellsd@flcourts.org.
最后修改时间:2018 年 9 月 27 日